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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保障作用,切实解决多子女家庭刚需、改善性住房需求。经自贡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提高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适用对象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即指在2011年11月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后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后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 二、政策内容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规定上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 (一)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生育二孩的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至55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至65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至80万元。 (二)购买再交易房。生育二孩的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5万元提至45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至50万元;生育三孩的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5万元提至55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至60万元。 (三)“商转公”贷款。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再交易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一致。 三、办理要件在原有贷款申请资料基础上,另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四、执行时间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政策执行中,普通商品房贷款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房贷款和“商转公”贷款认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收件时间为准。 具体由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3月27日
文章来源: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zg.gov.cn/web/sgjjzx/36/-/articles/173903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