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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房提取额度及频次调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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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及频次的通知》(自住金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积极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积金,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解决住房问题。近年来,我市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均有所上涨,因此需要对原有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及频次进行调整。 二、调整政策内容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对未婚、离婚未再婚职工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200元,对已婚职工家庭由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月1200元; 二是新增二孩、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每月可提取1500元; 三是调整租房提取频次。缴存职工可按月、按季度或按半年提取,再次办理的提取金额以提取间隔月数累计提取,最多不超过半年提取额,且不超过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租房提取所需资料 (一)身份证明: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汇总表》;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军官的提供军官证,港澳台和外籍职工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婚姻及生育情况证明:未婚职工提供未婚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提供结婚证外,还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等; (三)无房证明: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缴存地无房证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还需要提供其子女在本市缴存地无房证明。网上办理渠道可点击获取无房证明。 (四)银行卡: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的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邮储银行、自贡银行任一银行职工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 注:无房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四、租房提取办理渠道 一是线下渠道:自贡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及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各地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窗口; 二是线上渠道:单位经办人和缴存职工可通过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缴存职工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申请。 五、《通知》施行时间 《通知》自2023年3月17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zg.gov.cn/web/sgjjzx/36/-/articles/173387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