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邢台市茗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出台11条措施优化调整稳就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新闻资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12部门出台《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加大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政策支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等11个方面提出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青岛出台11条措施优化调整稳就业(图源:青岛政府网站截图)

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市属国有企业要拿出不低于6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拓宽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渠道。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以及创业补贴带动就业部分不重复享受。实施新一轮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二孩妈妈”群体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健全退出机制。面向社会征集一批入职低门槛、待遇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吸纳更多困难人员市场就业。加大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力度。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创业补贴带动就业部分不重复享受。